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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7年度桂城街道机关饭堂日常食材供货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作者:首宏蔬菜配送 来源:本站 人气:694 时间:2025-09-10

2025-2027年度桂城街道机关饭堂日常食材供货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项目编号:FS2025(NH01)XZ0021(交易编号:JF2025(NH)WZ017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2025(NH01)XZ0021(交易编号:JF2025(NH)WZ017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7年度桂城街道机关饭堂日常食材供货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采购需求、评审因素及合同文本修改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和采购包4的采购需求

2

时间因素

采购人发出订单后,每次在超过约定时间15分钟内供货的扣2分,在超过约定时间30分钟内供货的扣5分,在超过约定时间30分钟(含)以上供货的扣8分。

临时增加订购的货物中标人在接到通知90分钟之后送达的扣10分;发生退货情况的,中标人在接到通知90 分钟之后补送的扣10分。

每次能按时送达的(含临时增加订购、重新补送)得10分。不准时送达1次的扣2分,第2次不准时但能与采购人及时沟通的扣3分,3 次及以上不准时不沟通或沟通不及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服务资格而无需向中标人作任何赔偿或补偿,并按项目采购合同违约责任处理。

更正为:

2

时间因素

采购人发出订单后,每次在超过约定时间15分钟内供货的扣2分,在超过约定时间30分钟内供货的扣5分,在超过约定时间30分钟(含)以上供货的扣8分。

临时增加订购的货物中标人在接到通知90分钟之后送达的扣10分;发生退货情况的,中标人在接到通知90 分钟之后补送的扣10分。

每次能按时送达(含临时增加订购、重新补送)不准时送达1次的扣2分,第2次不准时但能与采购人及时沟通的扣3分,3 次及以上不准时不沟通或沟通不及时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服务资格而无需向中标人作任何赔偿或补偿,并按项目采购合同违约责任处理。

(二)原采购文件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和采购包4的采购需求中:

一票否决项

1、以贿赂或类似贿赂的形式讨好采购人、货物验收人等利害关系人的行为。

2、食品或原料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的集体卫生安全事故【5人(含)或以上属于集体卫生安全事故】。

3、食材出现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供应“过期产品”或“质量问题(如变质、发臭、发霉、腐烂等问题)产品”)。

4、提供虚假发票、虚假货物入库单。

(若出现上述情况,采购人有权不支付当月货款,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而无需向中标人作任何赔偿或补偿,并按项目采购合同违约责任处理。)

更正为:

一票否决项

1、以贿赂或类似贿赂的形式讨好采购人、货物验收人等利害关系人的行为。

2、食品或原料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的集体卫生安全事故【5人(含)或以上属于集体卫生安全事故】。

3、食材出现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供应“过期产品”或“质量问题(如变质、发臭、发霉、腐烂等问题)产品”)。

4、提供虚假发票、虚假货物入库单。

(若出现上述情况,采购人有权不支付当月货款,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而无需向中标人作任何赔偿或补偿,并按项目采购合同违约责任1条和第2处理。)

(三)原采购文件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和采购包4的采购需求

2.年度考核

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中标人每服务满12个月则汇总12个月的月服务质量考评结果并计算平均得分,平均得分80分(不含)以下视为年度考核不通过,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服务资格,该中标人余下份额平均分摊交给通过度考核的单位完成,采购人与通过度考核的单位签订补充协议。

备注:考核细则内容可根据双方在实际工作开展中,通过服务输出和反馈等工作实践辩证,经双方同意可对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或调整。

更正为:

2.年度考核

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中标人每服务满12个月则汇总12个月的月服务质量考评结果并计算平均得分,平均得分80分(不含)以下视为年度考核不通过,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服务资格,该中标人余下份额平均分摊交给通过度考核的单位完成,采购人与通过度考核的单位签订补充协议。

备注:考核细则内容可根据双方在实际工作开展中,通过服务输出和反馈等工作实践辩证,经双方同意可对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或调整。

原采购文件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和采购包4的“详细评审”中:

拟投入种养殖保障 (5.0)

根据各投标人拟投入的自有或合作的供货机构自营的种养殖基地面积进行评审: 1)面积≥10亩的得5分; (25亩≤面积<10亩的得3分; (30亩<面积<5亩的得1分; (4)不提供的不得分。 注: ① 自有的:提供A.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土地租赁或承包的有印花税收讫的有效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合同租用期未涵盖本项目配送服务期,则需承诺续租至涵盖本项目配送服务期)B.第三方测绘机构出具的种养殖基地测绘证明(报告)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上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 合作的:提供A.以基地所有人名义签署的土地租赁或承包的有印花税收讫的有效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合同租用期未涵盖本项目配送服务期,则需承诺续租至涵盖本项目配送服务期)B.第三方测绘机构出具的种养殖基地测绘证明(报告)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C.投标人与基地所有人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上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提供的合作供货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则不能计算得分。 ③ 如未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可提供中标后为本项目投入的自有或合作的供货机构自营的种养殖基地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则本项可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更正为:

拟投入种养殖保障 (5.0)

根据各投标人拟投入的自有或合作的供货机构自营的种养殖基地面积进行评审: 1)面积≥10亩的得5分; (25亩≤面积<10亩的得3分; (30亩<面积<5亩的得1分; (4)不提供的不得分。 注: ① 自有的:提供A.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土地租赁或承包的有印花税收讫的有效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合同租用期未涵盖本项目配送服务期,则需承诺续租至涵盖本项目配送服务期)B.第三方测绘机构出具的种养殖基地测绘证明(报告)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上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 合作的:提供A.以基地所有人名义签署的土地租赁或承包的有印花税收讫的有效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合同租用期未涵盖本项目配送服务期,则需承诺续租至涵盖本项目配送服务期)B.第三方测绘机构出具的种养殖基地测绘证明(报告)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C.投标人与基地所有人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或扫描件。以上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提供的合作供货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则不能计算得分。 ③上述所涉及的印花税收讫”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印花税票或其他完税凭证(须体现印花税)作为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印花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上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如未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可提供中标后为本项目投入的自有或合作的供货机构自营的种养殖基地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则本项可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原采购文件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和采购包4的“详细评审”中:

拟投入经营场所 (4.0)

根据各投标人拟投入的经营场所面积(包括但不限于分拣加工场所、检测检验场所等面积总和)进行评审: 1)总面积≥1000平方米,得4分; (2500平方米≤总面积<1000平方米,得2分; (3200平方米≤总面积<500平方米,得1分。 (40平方米<总面积<200平方米,得0.5分; (5)未提供不得分。 注: ①经营场所为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房产证明材料或有印花税收讫的有效买卖房产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证明材料。 ②经营场所为投标人租赁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或提供所属村居委、镇街出具场地证明)和有印花税收讫的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合同租用期未涵盖本项目配送服务期,则需承诺续租至涵盖本项目配送服务期)加盖投标人公章作证明材料。 ③上述①或②还须同时提供A.中标后为本项目投入使用的承诺函B.经第三方测绘机构出具的场地测绘报告(须有标注分拣加工场所、检测检验场所等面积情况)复印件或扫描件。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供的,该项为0分。 如未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可提供中标后为本项目投入经营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分拣加工场所、检测检验场所等面积总和)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则本项可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更正为:

拟投入经营场所 (4.0)

根据各投标人拟投入的经营场所面积(包括但不限于分拣加工场所、检测检验场所等面积总和)进行评审: 1)总面积≥1000平方米,得4分; (2500平方米≤总面积<1000平方米,得2分; (3200平方米≤总面积<500平方米,得1分。 (40平方米<总面积<200平方米,得0.5分; (5)未提供不得分。 注: ①经营场所为投标人自有的,须提供房产证明材料或有印花税收讫的有效买卖房产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证明材料。 ②经营场所为投标人租赁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或提供所属村居委、镇街出具场地证明)和有印花税收讫的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如合同租用期未涵盖本项目配送服务期,则需承诺续租至涵盖本项目配送服务期)加盖投标人公章作证明材料。 ③上述所涉及的印花税收讫”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印花税票或其他完税凭证(须体现印花税)作为证明材料,依法免征印花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上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①或②还须同时提供A.中标后为本项目投入使用的承诺函B.第三方测绘机构出具的场地测绘报告(须有标注分拣加工场所、检测检验场所等面积情况)复印件或扫描件。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供的,该项为0分。 如未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可提供中标后为本项目投入经营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分拣加工场所、检测检验场所等面积总和)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则本项可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六)原采购文件“合同文本”的“附件一: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

1.月度考核

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服务质量监督与考评由甲方组成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每月对服务质量进行考评,甲方根据乙方当月服务质量考评结果进行扣罚,扣减费用优先从当月货款中扣除。

月度考核表

序号

考核指标

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

得分

1

价格因素

每次实际供货单价超过上一个月的结算基准价 3%(含)至 6%(不含)扣1分;6%(含)至 10%(不含)扣2分;10%(含)以上扣3分;如再次违反此条的,按双倍分数扣分。若单次实际供货价超过上一个月的结算基准价15%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服务资格而无需向乙方作任何赔偿或补偿,并按项目采购合同违约责任处理。临时增加订购的货物出现同种情形的亦作同样处理。

乙方应在供货时提供相应价格证明材料以便甲方审核,否则每次扣5分。

如甲方审核后认为有乙方供货价格虚高情形的,每次扣2 分;达3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服务资格而无需向乙方作任何赔偿或补偿,并按项目采购合同违约责任处理。临时增加订购的货物出现同种情形的亦作同样处理。

2

时间因素

甲方发出订单后,每次在超过约定时间15分钟内供货的扣2分,在超过约定时间30分钟内供货的扣5分,在超过约定时间30分钟(含)以上供货的扣8分。

临时增加订购的货物乙方在接到通知90分钟之后送达的扣10分;发生退货情况的,乙方在接到通知90 分钟之后补送的扣10分。

每次能按时送达的(含临时增加订购、重新补送)得10分。不准时送达1次的扣2分,第2次不准时但能与甲方及时沟通的扣3分,3 次及以上不准时不沟通或沟通不及时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服务资格而无需向乙方作任何赔偿或补偿,并按项目采购合同违约责任处理。

3

品质因素

未按甲方标准严格采购的,送来食材品相较差,每次扣3分。产品验收不合格,每被拒收一批次扣5分。

同一品种货物3次(含)以上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的,从第3次发现起每次扣5分。

把甲方验收不合格拒收(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甲方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

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导致退货(部分退货)的扣3/次;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提供质检报告导致退货(部分退货)的扣3/次。

每次供应蔬菜瓜果不提供随车农药检测证明扣10分;每次供应畜肉类不提供定点屠宰厂(场)畜产品检验证明扣5分。每次供应的包装食品发现无以SC 开头的生产许可证号的扣 5分。

4

数量(重量)因素

短斤缺两1次但能及时沟通且补送及更正的扣2分。短斤缺两第2次但能及时沟通且补送及更正的扣3分。3次及以上短斤缺两或沟通不及时、无补送更正的扣5分。

偷工减料:被发现加工人手不足、超时加工完毕或不按要求加工的扣6/次。

5

货物来源

在考核周期内不落实食品溯源管理制度,没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乙方自身的批次进货查验记录,或进货查验记录不全,每次扣5分。

发现单一种产品来源不清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扣1/品种/次。

6

不按要求(品牌、品种、规格)供货

不按订单要求供货1次但能与甲方及时沟通且补送的扣2分。不按订单要求供货第2次但能与甲方及时沟通且补送的扣3分,不按订单要求供货3次及以上或沟通不及时的得扣5/次。

若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送货时,1次不能按订单要求补送的扣2分。第2次不能按订单要求补送的扣3分,不按订单要求补送3次及以上的扣5分。

7

配送规范

所使用的运输容器、运输载具、运输包装等应符合相关规定及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应符合卫生要求,若不符合每次扣1分。(详见项目招标文件“主要商务要求”和“技术标准与要求”)。

乙方未按甲方指定秩序卸货的,每次扣2分。

8

联系制度(在供货过程中发生问题时,根据中标人管理层与采购人联系的积极性与问题处理结果进行考核)

在签订合同后反悔或无正当理由拒绝供货,1次扣5分,第2次扣8分,达3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服务资格而无需向乙方作任何赔偿或补偿,并按项目采购合同违约责任处理。

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不予理会或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回复的,每次扣10分。

未按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去执行,或整改不能满足甲方的供货需求的,沟通后仍然不能完成任务的,每次扣10分。

食材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的,每次扣5分。

要求每月进行对账的,由于乙方原因每推迟一次扣5分。

乙方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联系的,每次扣5分。

一票否决项

1、以贿赂或类似贿赂的形式讨好甲方、货物验收人等利害关系人的行为。

2、食品或原料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的集体卫生安全事故【5人(含)或以上属于集体卫生安全事故】。

3、食材出现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供应“过期产品”或“质量问题(如变质、发臭、发霉、腐烂等问题)产品”)。

4、提供虚假发票、虚假货物入库单。

(若出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不支付当月货款,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而无需向乙方作任何赔偿或补偿,并按项目采购合同违约责任处理。)

总分

扣分规则

总分在90分或以上时,不扣减费用;

总分在80~89分时,扣减当月货款的10%

总分在70~79分时,扣减当月货款的20%

总分在60~69分时,扣减当月货款的30%

低于60分扣减当月货款的50%

合同期内累计两个月低于70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年度考核

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每服务满12个月则汇总12个月的月服务质量考评结果并计算平均得分,平均得分80分(不含)以下视为年度考核不通过,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服务资格,该中标人余下份额平均分摊交给通过度考核的单位完成,甲方与通过度考核的单位签订补充协议。

备注:考核细则内容可根据双方在实际工作开展中,通过服务输出和反馈等工作实践辩证,经双方同意可对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或调整。

更正为:

月度考核表

序号

考核指标

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

得分

1

价格因素

每次实际供货单价超过上一个月的结算基准价 3%(含)至 6%(不含)扣1分;6%(含)至 10%(不含)扣2分;10%(含)以上扣3分;如再次违反此条的,按双倍分数扣分。若单次实际供货价超过上一个月的结算基准价15%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服务资格而无需向乙方作任何赔偿或补偿,并按项目采购合同违约责任处理。临时增加订购的货物出现同种情形的亦作同样处理。

乙方应在供货时提供相应价格证明材料以便甲方审核,否则每次扣5分。

如甲方审核后认为有乙方供货价格虚高情形的,每次扣2 分;达3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服务资格而无需向乙方作任何赔偿或补偿,并按项目采购合同违约责任处理。临时增加订购的货物出现同种情形的亦作同样处理。

2

时间因素

甲方发出订单后,每次在超过约定时间15分钟内供货的扣2分,在超过约定时间30分钟内供货的扣5分,在超过约定时间30分钟(含)以上供货的扣8分。

临时增加订购的货物乙方在接到通知90分钟之后送达的扣10分;发生退货情况的,乙方在接到通知90 分钟之后补送的扣10分。

每次能按时送达(含临时增加订购、重新补送)不准时送达1次的扣2分,第2次不准时但能与甲方及时沟通的扣3分,3 次及以上不准时不沟通或沟通不及时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服务资格而无需向乙方作任何赔偿或补偿,并按项目采购合同违约责任处理。

3

品质因素

未按甲方标准严格采购的,送来食材品相较差,每次扣3分。产品验收不合格,每被拒收一批次扣5分。

同一品种货物3次(含)以上发现质量不合格产品的,从第3次发现起每次扣5分。

把甲方验收不合格拒收(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甲方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

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动植物检疫合格证明导致退货(部分退货)的扣3/次;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无提供质检报告导致退货(部分退货)的扣3/次。

每次供应蔬菜瓜果不提供随车农药检测证明扣10分;每次供应畜肉类不提供定点屠宰厂(场)畜产品检验证明扣5分。每次供应的包装食品发现无以SC 开头的生产许可证号的扣 5分。

4

数量(重量)因素

短斤缺两1次但能及时沟通且补送及更正的扣2分。短斤缺两第2次但能及时沟通且补送及更正的扣3分。3次及以上短斤缺两或沟通不及时、无补送更正的扣5分。

偷工减料:被发现加工人手不足、超时加工完毕或不按要求加工的扣6/次。

5

货物来源

在考核周期内不落实食品溯源管理制度,没有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乙方自身的批次进货查验记录,或进货查验记录不全,每次扣5分。

发现单一种产品来源不清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扣1/品种/次。

6

不按要求(品牌、品种、规格)供货

不按订单要求供货1次但能与甲方及时沟通且补送的扣2分。不按订单要求供货第2次但能与甲方及时沟通且补送的扣3分,不按订单要求供货3次及以上或沟通不及时的得扣5/次。

若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送货时,1次不能按订单要求补送的扣2分。第2次不能按订单要求补送的扣3分,不按订单要求补送3次及以上的扣5分。

7

配送规范

所使用的运输容器、运输载具、运输包装等应符合相关规定及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应符合卫生要求,若不符合每次扣1分。(详见项目招标文件“主要商务要求”和“技术标准与要求”)。

乙方未按甲方指定秩序卸货的,每次扣2分。

8

联系制度(在供货过程中发生问题时,根据中标人管理层与采购人联系的积极性与问题处理结果进行考核)

在签订合同后反悔或无正当理由拒绝供货,1次扣5分,第2次扣8分,达3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服务资格而无需向乙方作任何赔偿或补偿,并按项目采购合同违约责任处理。

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不予理会或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回复的,每次扣10分。

未按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去执行,或整改不能满足甲方的供货需求的,沟通后仍然不能完成任务的,每次扣10分。

食材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不积极配合查找原因,不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的,每次扣5分。

要求每月进行对账的,由于乙方原因每推迟一次扣5分。

乙方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联系的,每次扣5分。

一票否决项

1、以贿赂或类似贿赂的形式讨好甲方、货物验收人等利害关系人的行为。

2、食品或原料质量问题而引起的的集体卫生安全事故【5人(含)或以上属于集体卫生安全事故】。

3、食材出现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供应“过期产品”或“质量问题(如变质、发臭、发霉、腐烂等问题)产品”)。

4、提供虚假发票、虚假货物入库单。

(若出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不支付当月货款,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而无需向乙方作任何赔偿或补偿,并按项目采购合同违约责任1条和第2处理。)

总分

扣分规则

总分在90分或以上时,不扣减费用;

总分在80~89分时,扣减当月货款的10%

总分在70~79分时,扣减当月货款的20%

总分在60~69分时,扣减当月货款的30%

低于60分扣减当月货款的50%

合同期内累计两个月低于70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年度考核

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乙方每服务满12个月则汇总12个月的月服务质量考评结果并计算平均得分,平均得分80分(不含)以下视为年度考核不通过,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服务资格,该中标人余下份额平均分摊交给通过度考核的单位完成,甲方与通过度考核的单位签订补充协议。

备注:考核细则内容可根据双方在实际工作开展中,通过服务输出和反馈等工作实践辩证,经双方同意可对部分内容进行修改或调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钟先生 0757-86781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538号17楼1708

联系方式:020-83224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20-83224833

广东信诚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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