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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派出所及相关部门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首宏蔬菜配送 来源:本站 人气:382 时间:2025-11-08

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派出所及相关部门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441900023-2025-00807

项目概况

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派出所及相关部门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11月2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23-2025-00807

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派出所及相关部门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4,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清溪公安分局大院及巡警大队饭堂2年食材配送):

采购包预算金额:14,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清溪公安分局大院及巡警大队饭堂2年食材配送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0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两年,服务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进行续约(节假日照常配送)。

采购包2(清溪公安分局各派出所饭堂2年食材配送(清溪派出所、大利派出所、三中派出所)):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服务 清溪公安分局各派出所饭堂2年食材配送(清溪派出所、大利派出所、三中派出所)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两年,服务合同采用一年一签的方式进行续约(节假日照常配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按照招标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清溪公安分局大院及巡警大队饭堂2年食材配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见招标文件内“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填写和提交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相关说明”)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应为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批发业”,投标人须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划型标准,确认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采购包2(清溪公安分局各派出所饭堂2年食材配送(清溪派出所、大利派出所、三中派出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1)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见招标文件内“投标文件格式与要求”,填写和提交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相关说明”)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2)中小企业所属行业应为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批发业”,投标人须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划型标准,确认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清溪公安分局大院及巡警大队饭堂2年食材配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采购包2(清溪公安分局各派出所饭堂2年食材配送(清溪派出所、大利派出所、三中派出所))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2025年11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2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远程电子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操作,无需到现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公告附件招标文件PDF版与word版内容不一致的,以PDF版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公安局清溪分局

地  址:东莞市清溪清凤大道99号

联系方式:0769-873878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簪花路11号1单元901室

联系方式:0769-22238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小姐

电  话:0769-22238188

广东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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